美国身份的学生,在美本前30的私立大学就读,目前GPA4.0,高中AP考试成绩转换了20多个大学学分。大四考虑申请T14法学院JD。
请教第一个问题:大四申请JD时,一个major加两个minor,并保持高GPA,是否会比只有一个major,或一个major加一个minor的申请者更有竞争力。
孩子的LSAT首考安排在大二春季学期中,春季学期本来选了5门课,15个学分。根据学校规定,选12个学分才算full time的学生。如果大二第二学期只修4门课12个学分,将来在申请法学院时,是否会有不好的影响?以目前己取得的学分情况来看,大三大四两年4个学期,每个学期可能都只需修4门课12学分。
JD是面向非法本学生的法律项目,在招生时,学校会非常看重申请人的多元化背景,录取的学生往往来自于金融、科技、娱乐、非盈利等各种各样的背景。所以,如果同学除了一个major,还能有两个minor,也就是在三个领域中都有一些相关知识,那么在申请中会是更有优势的。但也正如您所说,一定要考虑自己是否能够兼顾,在修一个major和两个minor的情况下保持高gpa,如果不能保证成绩,那么就有一些顾此失彼了,minor在申请中并没有那么大的作用。
大二第二学期只修4门课12个学分,在申请中并不会有不好的影响,只要能够满足学校的修课学分要求,顺利毕业且保证gpa,那么在申请中是不会有什么不利影响的。不是说上的课越多修的学分越多就越有优势。大二学期就目前来看,要参加LSAT考试,为保证考试结果,同时兼顾学校课业,保持一个高gpa,也不建议同学修过多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