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招生不再看种族对国际生究竟是利好还是倒退?

信关注美本升学的同学家长们都知道近期的招生圈“大地震”——哈佛和UNC招生考虑种族因素被美国最高法院裁决为违宪,美国几十年来实践的“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彻底被颠覆!

在对整个裁决做出评论前,我们先来帮大家梳理一下时间线,便于大家了解前因后果。

20世纪60年代初

 “平权法案”诞生

我们所讨论的“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是美国于20世纪60年代初推出,旨在采取积极举措增加少数族裔或妇女在就业、求学、商业、文化领域中当前不足的代表性。

而在美国大学招生方面,“平权法案”主要会涉及入学的种族配额,借此避免少数族群在就业和教育上受到不公平对待,从而达到各族群享有平等的权利。但这项措施一直在美国教育界有着非常大的争议,也有很多人批评其为“逆向歧视”——相对其他族裔学生,亚裔学生可能需要更加出众的成绩和表现才有获得同等录取的机会。

2014年

 学生公平录取组织起诉哈佛

2014年11月17日,学生公平录取组织(SFFA)在联邦地方法院对哈佛大学提起了诉讼,称哈佛实施了软性的种族配额,人为压低了亚裔学生的录取数;尽管亚裔申请人数和亚裔人口数急剧增加,但被哈佛录取的亚裔占全体学生比例每年都惊人地相似。

而哈佛则否认其行为带有歧视,并称其录取原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校方表示近十年来,亚裔学生的录取率已从17%增至21%,而亚裔仅占美国总人口的约6%。

2019年

裁决哈佛并未不正当歧视亚裔

2019年10月,联邦法官Allison D. Burroughs裁定哈佛学院(哈佛大学的本科部)的招生政策没有非法歧视亚裔申请人。法官指出:尽管该制度“并不完美”,但仍通过了宪法规定的审查;尽管哈佛“承认学校利用录取学生的种族构成来帮助确定应该录取多少学生”,但哈佛并没有使用“配额”。

2020年

SFFA上诉第一巡回上诉法院

SFFA向第一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了上诉,要求上诉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最终上诉被驳回。

2021年2月

SFFA上诉美国最高法院

在经过7年的诉讼后,SFFA最终向美国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当时由于时间关系,此案延到2022年初才能审理。

2021年12月

拜登方主张驳回SFFA

2021年12月8日,拜登政府方要求最高法院驳回学生组织指控哈佛大学案,哈佛发表声明表示欢迎。

2022年1月

SFFA诉哈佛及北卡案合并

2022年1月,学生公平录取组织诉北卡罗来纳大学案与哈佛案合并,最高法院同意一并受理,其中哈佛大学为私立大学,北卡罗来纳大学为公立大学。7月22日,诉哈佛案和诉北卡案分拆。10月31日,两案在最高法院开始审理。

2023年6月

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哈佛及北卡违宪

2023年6月29日,美国最高法院作出判决,否决哈佛和北卡在招生中的“平权行动”,认为违反了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支持学生公平录取组织的诉求,宣布高等院校招生时不能考虑种族因素。

(以上文字参考及引用于维基百科)

至此,尽管最高法院的最新裁决并没有直接宣布“推翻”“平权法案”,但势必将对美国大学,尤其是竞争极其激烈的名校的招生和录取产生深远的影响。

而见证了历史的我们,不禁对美本申请的未来也有了担忧,虽然这次的法律判决针对的是美国学生的录取政策,并没有考虑国际生的录取标准,目前确实不会对国际生的录取政策产生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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