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权法案的裁决结果
美国当地时间周四(6月29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定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招生录取中考虑种族违宪」。此项裁决在法律层面上推翻了半个世纪以来大学招生实行平权行动的做法,并禁止未来美国高校将种族作为考量因素纳入招生程序之中。
最高法院当天分别以6比2和6比3的投票结果分别通过了针对这两所大学的裁决。包括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在内的6名保守派大法官都投出赞成票。
罗伯茨在其撰写的多数意见书中指出,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招生政策与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不符,并强调“最高法院只在有限的限制范围内允许基于种族的大学录取——这样的招生项目必须遵守严格的审查,不得将种族作为刻板印象或负面因素。”
教育平权为何会形成亚裔歧视?
数十年以来,美国无数学府一直以不同程度实行平权行动,人为提高少数族裔的入学比例。在过去,争夺美国大学入学名额的过程中,亚裔学生承受了相较于其他族裔学生更为严苛的要求。
虽然亚裔学生普遍在学业上表现出色,他们在争夺哈佛大学的入学资格时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原因是许多少数族裔学生因为“大学将种族视为决定录取的多个因素之一”而被优先录取。结果则是优秀的亚裔学生的入学机会被压缩,而非裔和拉美裔学生的成绩不如亚裔学生却被优先录取。
与此同时,亚裔学生在哈佛大学模糊的“个人评定量表”上得分较低,尤其是在“受欢迎程度”和“积极的性格”(如“勇气”和“善良”)方面的评价也普遍较低。
然而,对于许多亚裔学生来说,这种情况是不公平的。他们反对将学生的种族背景作为录取考虑的因素。
图源:https://www.nytimes.com/2018/06/15/us/harvard-asian-enrollment-applicants.html
对此,“学生公平录取”组织(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简称SFFA)于2014年主动提起了这场具有重大意义的诉讼,并将哈佛大学一路告上美国最高法院。
在诉讼中,SFFA组织坚持认为,哈佛大学采取的具有种族意识的招生政策实质上对亚裔申请人进行了歧视,违反了1964年民权法案的第六章。同样,美国另一所著名的大学,北卡罗来纳大学教堂山分校(UNC)也因此被提上法庭。
不过多年来,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一直坚决否认任何种族歧视的指控。
保守主义的回潮和政治撕裂的加剧
在此之前,下级法院支持了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平权行动,驳回了有关学校对白人和亚裔美国申请者歧视的指控。然而,如今美国最高法院推翻了下级法院的裁决。
最高法院的决定并非出人意料。前总统唐纳德·特朗普(Donald Trump)在任期内任命了三名保守派大法官进入最高法院,导致最高法院在平权法案问题上的立场有所偏向,而在去年十月的辩论中,所有六位保守派大法官都对招生过程中的平权行动表示担忧。
对于最高法院的裁决,反对声音依然存在。美国总统拜登在白宫发表了简短讲话,批评了这一裁决,并表示他仍然坚信多样性的必要性。
“在美国仍然存在着歧视。今天的决定并未改变这一点,”拜登表示。“对于太多学校来说,如今唯一从这一体制中受益的是富人和有权势的人。工薪阶层已经长时间以来面临着不利的局面。我们需要一个对每个人都有效的高等教育体系。”
白宫官员同时宣布,教育部将在下个月举办一次“全国峰会”,讨论大学招生中多样性的问题。
但亚裔学生真的赢了吗?
对于这个判决,有人认为,它消除了对亚裔学生的“配额限制”,使得成绩优秀的亚裔学生在名校录取中有更大的机会。
然而,也有很多人表示担忧。因为法院的判决没有提供明确的指示来确保未来招生过程中不会发生歧视。那么,在接下来的招生过程中,如何规避歧视的发生呢?考虑到哈佛大学亚裔新生的比例已经达到30%,很难想象亚裔在精英大学中的比例如何能够进一步提高而不引发种族敌意。
对于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结果,哈佛大学表示将遵守该裁决,但仍会坚持维护高等教育的多元化和机会平等的价值观。这一表态与其他强调学生和校园多样性的知名大学保持一致。
图源:https://twitter.com/Harvard/status/1674452341284651008
分析
虽然在法律层面上,平权行动被禁止会对以种族为依据的招生行为产生改变,但大学仍然会坚持对多样性的追求。这意味着招生指南可能会进行修改,但对于具体的招生数量和各个族裔之间的变化,仍然存在讨论空间。很有可能大学仍然会根据学生的成长经历、社群挑战等其他个人特质来替代族裔多样性需求。
这项法案的真正影响在于公立大学招生政策的改变。公立大学因为主要依赖政府资金,因此会更多地受到政府政策的影响和制约。以加州大学为例,自从1996年通过加利福尼亚州209法案,禁止公立大学在录取时参考种族因素后,加州大学系统便不再采取种族优惠政策,目前亚裔学生的数量占了总数的三分之一。
与之前的堕胎翻案不同,这次平权法案的裁决并未授予各州在规范公立大学招生方面的自由裁量权。因此,所有美国的公立大学都必须像加州大学一样,不得采取种族优惠政策,并受到更严格的监管。
不过,尽管此次裁决对美国大学招生产生巨大冲击,目前普遍认为对国际招生的影响甚微。
一方面,平权法案以美国国内申请者为主体,而在美国大学的招生过程中,国内招生和国际招生采用不同的筛选程序,废除平权法案不会对国际招生准则造成改变。
另一方面,由于平权法案的废除,美国国内亚裔学生的录取比例有可能提高。在此前提下,为了追求多样性,美国大学甚至可能会降低国际学生中亚裔学生的占比。
美国大学录取政策的具体变化及其带来的影响仍然未知,但无论如何,我们的种族归属不在我们的可控范围之内。对自身软、硬实力的持续提升,从多个层面展示自己的优秀与独特,始终是获得理想院校青睐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