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当地时间6月29日,美国最高法院驳回了北卡罗来纳大学和哈佛大学的 “平权行动(Affirmative Action)”的招生原则,该裁决限制了美国考虑种族多样化的大学招生标准,指出种族一刀切的核心矛盾,近乎确保精英院校将录取更多的白人和亚裔。
美国总统拜登就最高法院推翻大学“平权行动(Affirmative Action 简称AA)”招生计划、禁止大学在招生时考虑种族因素的裁决发表讲话,他抨击了最高法院的裁决,表示政府“不能让这个裁决成为最后的决定”。
另一方面,美国前总统特朗普对该裁决表示欢迎,特朗普在一份声明中称这一决定是“美国伟大的一天”。
01备受美国社会各界关注的AA到底是什么呢?
Affirmative Action(平权行动)是指旨在增加处于劣势地位的群体(如种族少数群体和女性)在教育、就业等领域的代表性的政策和做法。平权行动的目标是解决过去和现在的歧视问题,促进多样性,并为弱势群体创造平等机会。
关于平权运动AA的诞生和发展,最早可追溯到美国内战时期。1964年美国颁布著名《平权法案》,其中内容涵盖了大学录取、公司招聘、政府招标等多个层面。彼时,作为一种观念的民权已经成熟,势不可挡。然而,初衷是防歧视、追求平等的平权运动,为何到了实际执行阶段,出现了许多反对意见呢?
在美国大学的背景下,平权行动政策通常用于大学入学录取过程中,为了创建一个更多样化学生群体,招生政策可能将申请人的种族或族裔视为录取决策的一个因素。
这因此引发了平权行动的实施可能对某些群体造成影响的担忧。批评者认为,平权行动可能导致反向歧视,即亚裔申请人面临更高的入学标准,或者在录取时被其他种族或族裔所取代。
这样具体的担忧可以归因于两个因素。第一,在一些大学的录取过程中,为了实现多样性,可能会对亚裔申请人设置更高的录取标准,与其他种族或族裔相比处于不利地位。这意味着亚裔学生可能需要取得更高的考试分数或学业成就才能被录取到一些名校。第二,平权行动政策可能会强化刻板印象和偏见,因为一些招生官可能会依赖对亚裔申请人学业成就的一般性认识,忽视其其他资格或个人经历。
关于平权行动的意见因人而异,它强调不管是何种族、肤色、宗教或者民族血统,都应享有待遇和机会平等。支持者认为其有助于平等和多样性的实现,而批评者则认为其可能导致反向歧视。这个问题在美国社会仍然存在争议。
02打响反“平权行动”第一枪
60年代的美国,AA也被纳入了大学招生体系的考虑范围中。在大学的招生层面,为了弥补非裔等少数群体在过去受到的歧视,AA主张给予其额外的录取机会,通过对少数族裔的优待来平衡种族间的机会差异。
然而,在保障特定群体受到保护和优待后,之前固有优势的群体因此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反对派认为不应当为少数族裔争取任何特殊的优待或待遇或定额,因为这种优待政策损害了他人的利益。在教育领域,近年来亚裔学生越来越难被美国高校录取。于是,一场反变相歧视的斗争愈演愈烈。
从1978年的Regents of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v. Bakke案开始,AA首次在招生方面受到冲击。后来到1992年,又出现了白人依靠法律途径来维权,公然指出对AA的不满。
白人学生打响了反”平权行动”的第一枪,其实这场拉锯战从去年10月下旬便开始发酵。从网友们对裁决结果的看法,可以看出平权法案在教育、乃至社会舆论层面的影响难以被忽视。
一位网名为Nom Nom的网友义愤填膺的指出:“AA是解决不平等问题的临时手段,如果它变得根深蒂固,那就是问题所在。财富和贸易的贬值是新的问题,如果你想要通过服务作为回报,那就让大学教育免费吧!然后让我们接受管道工的培训,并从事实际工作。整个精英大学那套也需要盖棺了结,一味追踪那些既乏味又顺从的人来享受特权有什么意义呢?或许那些精英大学可以通过抽签的方式全额免学费入学。”
另外一个名为Mtruth的网友的观点就比较中立。
他说:“背景和人生经历等主观因素仍然对每个人都有影响。十年后的招生数据将会很有趣。同时,美国所有优质大学的招生名额仍然不短缺,所以那些进取的人仍然可以接受高等教育。”
03肤色是衡量个体的试金石
追溯美国历史,与种族相关的平权运动风起云涌。随着历史进程演变,AA开始融入到美国大学的招生政策中。使得大学录取必须给固定种族一定配额,保证他们可以被常态化的程序优待。
被人诟病的典型案例-非裔或者拉丁裔学生,即使TA的高中GPA、标准化考试成绩、课外活动成就、个人成长经历、家庭经济水平等条件比白人或亚裔学生逊色,TA仍能在竞争激烈的大学申请过程中占据上风,甚至进入人人艳羡的常春藤名校就读。
但是,校方对外的口径是轻描淡写地追求学生种族的多样化,欲盖弥彰隐形的种族歧视。
美国YouGov民调“大学应该依据学申请者的什么条件录取”
笔者整理了一位在公立大学任教35年的教师就此次裁决的看法。
在TA的职业生涯中,曾在全校本科生招生委员会任职,还阶段性地担任本校研究生招生部门的主任十余年,这意味着TA对招生审查政策有一定的发言权。
在本科生招生部门,招生委员会支持平权法案,但TA觉得这是不对的。
在研究生招生部门,该系可以利用研究生院为代表性不足的群体提供奖学金。TA表示从来没有在这种项目下成功录取过一个学生,当然也不排除法学院或医学院的运气好的学生。对于目前最高法院的裁决是否会禁止这种奖学金,TA感到疑惑。
对于一所州立大学来说,还有其他方法来确保多样性,尤其是考虑到白人涌向郊区和私立学校的情况,从每所公立高中录取一定比例的顶尖学生进入本科课程。根据第14修正案,平权行动在定义上存在歧视,且一直如此。
“众多高等院校长期错误地认为,用于衡量个体特性的试金石并非其克服了多少挑战,积累了多少能力,学习了哪些课程,而是肤色。”种族成为了他们进入理想学府追寻教育梦想的刻板且首要准则。
判决书部分文字摘录
这些被“特殊照顾”的学生,他们标准化考试可以考三四次,有充足的备考补习时间和考试资源,还有硬核的经济实力来支撑。
现实让亚裔美国人、亚洲留学生感到荒诞,他们扪心自问努力为了什么?上哪里说理去?但就整个大局来说,这早就是不成文的事实。
毕竟AA它不是一个严谨执行的法案,它其实是一套就美国的历史文化脉络按图索骥的价值观。就好像招聘方招人,话事人会更偏好认同自己企业价值观的人。
04星星之火可否燎原
枪响之后没有赢家,如今美国高等法院推翻大学录取中应用平权法案的规定,对于亚裔学生来说,究竟是否利好,也有许多不同的声音,使得我们不能一概而论。
以华裔为代表的亚裔一直是推翻AA的先锋主力军,毕竟他们的权益长期受损。但也有不同的声音认为,长远来看,即使眼下在大学录取时占到便宜,很难保证未来不在职场受歧视。
罗伯特大法官说:“Eliminating racial discrimination means eliminating all of it.”消除种族歧视,就意味着消除全部的歧视。
不论是白人、黑人还是黄种人,肤色成为了关注点,矫枉过正了种族歧视。重要的是挑选出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位置上发光发热,为他们提供一块过程意义上公平公正的教育土壤。
变幻莫测的政策和时局,不管是亚裔美国人还是亚洲留学生,都处在一种“躺不平但又卷不动”的境遇中,伺机而动寻找新赛道,期望以微薄之力照亮整片沃野的公平之光,靠自己的努力赢得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