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学为什么要“歧视”亚裔学生?
哈佛大学在录取新生时歧视亚裔考生的话题,自从该校2014年被美国亚裔社团起诉到最高法院后一直被媒体和亚裔社团,尤其是华裔群体所关注。这期我们就来聊聊这个话题。
首先我们摘取一段原告达120页诉状中的一个段落,来窥视哈佛大学到底是怎么“歧视”亚裔学生的:“在过往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哈佛大学在招生过程中,一直采用族裔平衡的政策和作法,促成每一个族群被录取和入读的新生人数几乎没有变化,这样于每个年度,哈佛大学对于全美各族裔群体中的非洲裔,拉美裔,白人,亚裔,所录取的新生人数比例是一样的。
众所周知,事实上这些主要族裔里的中学生,在申请哈佛大学的人数,比例和资质方面有着相当大的差异。这种情形并不是因该校录取系统对每一位申请人都独立评估后所碰巧造成的结果。
实际上这些年的统计数据表明,哈佛大学每个招生年度均会依据每个族裔上年度被录取和入读新生的产出比(Yield Rate),来调整和操控下年度每个族裔的录取指数(Preference Index)。
在相当长的年份里,哈佛大学在录取新生的族裔比例方面出奇的稳定和一致,完全是系统性的,故意为之的来操控族裔比例与人数,按照预先设定的族裔平衡政策,以达到它所谓的族裔多元化及平衡的新生群体。”
上面这一段陈述清楚地表明,不管每个族裔的学生整体资质和个人资质有任何差异,申请人数有什么不同,录取新生的比例与人数通过人为操控,要强求一致。这样无疑对于崇尚名校,学术强悍,进取心高,却只占全美人口5.6%的亚裔(其中华裔只占总人口的0.86%),当然就极其不公平了。
哈佛大学采用的这种明显“歧视”亚裔的录取政策,其它常春藤盟校和美国顶尖名校会与之有不同吗?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们华裔考生们实际上很大程度是在与同类相互之间竞争。
我们回顾以往,亚裔新生上名校难一直是不争的事实。但真正被社会大众所关注,还是起始于2014年。当年以全美64个亚裔团体为主诉人,另外116各亚裔团体为声援,先后将哈佛大学和北卡罗莱纳大学起诉至美国最高法院。
从2018年的一份法庭简报中看到,这些团体主要以华裔团体为主导,后来该诉讼得到了共270个族裔团体的支持,当中包括韩裔,印度裔美国人社团。诉讼指控哈佛大学在录取新生过程中,采用种族配额的作法,给亚裔考生带来了不公平。
美国司法部也表示支持原告。它们认为,哈佛大学通过执行所谓的平权法案(也称平权行动政策:Affirmative Action),采用人为限制合格的亚裔美国人的入学人数,来促进其它族裔的不合格新生入学,从而对亚裔构成了系统性的歧视。
从原告提交的起诉书中可以看到,哈佛大学一直以来公开宣称倡导的整体择优评估系统,在实际招生过程当中却以执行所谓平权法案的名义,被严重的扭曲和人为的曲解。哈佛大学在答辩状中宣称,它从不歧视来自于任何族裔群体的申请者,也将继续积极维护每一所学院和大学,依照平权法案将种族作为大学招生因素的合法权利,而美国最高法院已经支持该权利超过四十年了。
控辩双方所提及的平权法案,实际上早在1960年代肯尼迪总统在任时就提出,后来由约翰逊总统发布行政命令,一直到1980年代逐渐形成的一整套平权法案,即为了照顾特殊族裔在就业,教育,政府机构任职等多个领域,设置种族配额(Racial Quotas),这在实际上就摒弃了择优录取的公平竞争原则。
这类法案和行政命令在后来的执行过程中,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诟病和反感。从1996到2020年间,美国有九个州(包括加州),已经禁止了这一套法案和行政命令。而哈佛大学所在的麻州依然执行该法案。哈佛在它的答辩状中,宣称其执行的族裔配额,而非择优录取的做法,就是为了保障美国大学的多元化和族裔公平。
可想而知,哈佛的做法当然获得了从中受益族裔的支持和欢呼。在美国当今政治正确大泛滥的今天,这类争执除了造成种族冲突,社会割裂外,不会有任何其它的结果。
在结尾我们告诉大家,哈佛今天对亚裔的做法,其实就与近百年前1920到1930年代,当时美国名校对犹太裔申请者采用的定额方式一模一样。
经过百年的努力,犹太裔在美国社会各界雄踞多方,独占鳌头,就连常春藤盟校的校长也多由犹太裔来担任,他(她)们用自己的成就封住了其它族裔的嘴。我们亚裔包括华裔通过奋斗也会有那一天的。新一年度的SAT集训和名校申请季节已经来到,孩子们快快加入我们的行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