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中,我们解析John Locke写作竞赛「经济学赛区」的第三题,一道与税收有关的题:Is Henry George’s land value tax fair, efficient, both, or neither?
简单翻译这道题目:亨利·乔治(美国经济学家和土地改革家)倡导的地价税是公平的和有效率的吗?还是既不公平也不有效率?
1. 为什么向土地收税
要理解亨利·乔治的地价税,我们需要知道保障我们世界经济运行的三大要素。
如果你们有上牧牧老师的IBDP/AP/AL 经济学课,他会讲五个要素。
不过,在本文中,我们讲的是一个更加简化的世界经济模型,包含三个经济要素。
要素一:劳动力 (Labor)
要素二:资本 (Capital) ,注意,不要混淆资本和现金(或资本和钱)
要素三:土地 (Land) ,也就是亨利·乔治 Land Value Tax 里的 Land
这三个要素都可以收税 (be levied on),但在亨利·乔治看来,今年过节不收礼,要收就收“土地税”。他为什么这么认为呢?我从头开始说。
一个城市的管理者需要向其居民征税。如果城市没有税收收入,就无法为居民提供安保、绿化和路灯。这些市政工程的建设和维护都要花钱,而钱不会从树上长出来。
那城市管理者可以向谁收税呢?做这个决策时,城市管理者通常会思考两件事,第一个是效率,第二个是公平程度。
效率好理解,就是说这个税好不好收上来,古代的皇帝为什么不喜欢人口流动呢,因为在他们看来,臣民如果频繁迁徙,那就很难向臣民高效地收税,所以在他们心中,臣民世世代代都固定在一个地方才是最好呢。
公平也不难理解,假如你住在美国某州,这个州突然颁布一个新税收规定,说从今天开始,last name 是 George 的人,要多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就算你的 last name 不是 George ,你很可能也会想问“凭什么?”
这种“凭什么”的感觉,就是你听到,遇到不公平的对待时,会有的本能反应。
John Locke 题目通常不是从空气里突然冒出来的,而是基于现实生活的的,所以,你看这题的出题人目问的是:Is Henry George’s land value taxfair,efficient, both, or neither?
让我们回到那三个可被收税的要素。城市管理者该向哪个收税呢?
可以收劳动力的税。但这种征税方法有个问题——人是长脚的,会到处走动。以美国普通人为例,如果你纽约收我很高的税,我可能就搬去特拉华州首府多佛尔工作了,那里税更低。
好吧,那还可以收资本的税,比如一个财团来费城办工厂,费城市政府就可以向这个财团开的工厂收税。但这种征税方式有同样的缺点。资本也有脚,是会逃离的。
有的人会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资本虽然跑了,但那家工厂还在,不怕。
如果你也这么想,那你就想错了。工厂也会跑的。
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有个小城,该城为了招商引资,给了一家墨西哥制药公司非常优厚的税务补贴和低息贷款,为期十年。
十年之期到了后,这家墨西哥制药工厂居然“跑”了。原来这间工厂从一开始,就是一种模块化的,可移动式工厂 (modular factory) 。
宾夕法尼亚州这座小城,一直都靠这间工厂的税收维护很多市政项目,以及给居民发必要的补助。这家工厂跑了后,这些项目和这些补助就再没了资金来源。
你看,资本,也是会跑的,甚至连工厂都会。
所以,从 mobile/immobile 的角度来看,第三种征税的方式,向土地征税,是很 efficient 的方式,因为土地是 immobile 的。
那这种税收方式 fair 吗?大家可以先思考下,我在后文中会分享我的想法。
2. 地价税,不是地产税
很多人一想到向土地收税,首先想到的是直接向“在土地上盖房子的人”收税。
土地和房子 (property) ,并不等同。类似地,land value tax 和 property tax 也并不是一回事。
property tax 就是类似房产税,征税的对象可以理解主要是盖在土地上的房子。
而 land value tax 的征税对象就是一块具体的地,而具体对一块地征多少税,取决于这块地的具体 value(可以是第三方机构评估出的数值)。
总之,land value tax 和 property tax ,不是一回事,别混淆。
在一些国家的税收制度中,land value tax 和 property tax 是可以叠加的。
比如,假设有一块地,被等分成四块,分别属于甲乙丙丁这四家人。这四家人分别盖了一栋小楼。
那么,这四家人分别要支付 1 份 land value tax + 1 份 property tax 。
现在问题来了,题目里除了问 efficient ,还问到一个概念,叫 fair 。这里,有什么关于 land value tax 的公平或不公平,可以被探究呢?
好像 land value tax 和 property tax 叠加收,没什么不妥呀?毕竟,这一大块地被等分为四小块,甲乙丙丁四家每家各占一小块,每家也该一栋房子,大家交的 land value tax 和 property tax ,都是相等的。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一起来做个思想实验。大家想象一下。如果甲乙丙丁这四家里,有一家,就说是乙吧,决定把自己的房子给平了。
由于老乙家没有房子了,那么他就不用交 property tax 了。
但是呢,其他三户还得继续缴两种税。而且,由于这块地上有了老乙家被拆掉的房子(只剩下建筑“废墟”了),其他几户家庭的房子,价值会因此下降。这样的局面,公平吗?
如果老乙家做得再绝一点,他们把自己家的那 1/4 块地改成了停车场,每个月都有固定收入,却不用缴 property tax 。这样的局面,公平吗?
但是,如果一开始我们就不收 property tax ,只收 land value tax ,只对土地(的价值)收税。
比如,一块地还是甲乙丙丁四家人分,政府每年向这块地收 100 个金币的税,由四家人共同承担,不管这四家人分别要在土地上盖什么,总之就是,每家要缴 25 个金币的税。
在这样的局面里,之前提到的“不公平的停车场问题”,能不能解决?
挑战大家再想深一点,一块地分 4 份,为什么老乙家有魄力在自己的那份上建停车场,而不是房子?这份地上没房子,老乙家住哪呢?
还是说,老乙家在其它城市有房子?
再再想深一点,有几套呢?
3. 地价税,也是累进税
关于地价税,还有一个要点你需要知道。如果你上网查关于 Land Value Tax (LVT) 的资料,你经常会看到经济学家称赞它为 progressive tax(累进税),一种更公平的税,甚至是最公平的税。
相反,经济学家会把消费税等一些税种,称为 regressive tax(累退税)。
这两种 taxes 有什么区别呢?在英语语境里,我们可以去 IRS 官网里找关于税务术语的高质量资料。我给大家找好了:
progressive tax—A tax that takes a larger percentage of income from high-income groups than from low-income groups.
regressive tax—A tax that takes a larger percentage of income from low-income groups than from high-income groups.
从这俩定义中,大家可以看出,progressive tax(累进税)是越富的人交越多的一种税。而累退税则是越穷的人交的比例越多的一种税。
因此,大家也不难理解为什么许多心怀大众的经济学家喜欢 Land Value Tax (LVT) ,因为它公平,公平,还是公平(建议申遗)。
有很多质疑 LVT 的人会说,这个税也不一定会促进社会平等呀,因为如果政府对 landlord 收税,landlord 还是可以通过提高租金的方式,把税收的成本转嫁给租户,不是吗?
质疑 LVT 的人还会说,如果对土地征税,那靠地吃饭的农民们怎么办?你这不是在加大农民们的经济负担吗?
但事实真如这些质疑者所说的那样吗?
并不是的。为什么呢?这需要大家自己去搜索相关资料了。
我给大家一些相关经济学概念上提示(毕竟这是一道 John Locke 经济赛区的题目):inelasticity of supply, deadweight loss of tax, tax reduction 。
到现在,我们聊 LVT 聊了这么久,说的都是它的各种好:既 efficient ,又 fair 。
如果它这么好,为啥没有全球推广呢?
原因是,现有税务制度下的 established interests 的力量太强大了,题目有非常强的 incentives 去游说政府不要开征 LVT ,更不要把 LVT 当成唯一的税种。
那么,这个现实情况,是否意味着 LVT 并不 efficient 呢?大家可以思考一下。
大家也可以顺着这个问题延伸思考,我说了这么多 LVT 的好话,会不会 LVT 是 too good to be true 呢?
它有没有不 efficient 和不 fair 的地方呢?
今天就先分享到这里,感谢大家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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