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很多的帖子将港中文的文化管理(Cultural Management)和华威(Creative Media and Enterprise),利兹的(culture creativity and entrepreneurship)以及KCL的Cultural & Creative Industries MA 混为一谈。
Come on, 这是大忌,这涉及到文书方向是否切入准确,也就是招生官认为你是否理解了专业的nature, 也就是关乎着【文书这种本来锦上添花的东西是不是关键时刻拉你下马】。
再强调一遍,你的文书不会因为你弄错了一个单词拼写或者一个隐晦的语法错误而被拒,但是会因为你在文书中完全没有理解申请项目的内核而被拒。这类似于,你去卖雨伞的店铺去找肉包子,无论你给多少钱,你多么优秀,人家不要你也是理所应当的。话不多说。
但凡一个具备专业度的文书老师仔细看港中文的Cultural Management 官网就会发现这个专业非常‘文化’,怎么说呢,它涉及到的是文化的管理,也就是去管理文化,去管理一个戏剧节,一个剧团,一场演出。
简而言之,它强调的是管理某种艺术形式或者艺术组织。管理对象是艺术形式或者艺术组织(国家大剧院,木木美术馆,First 电影节)。它的本质最终目的让商业化运作将艺术和文化变得更好。这如同某个舞蹈家家去学习会计学习营销,只是为了让他所在的歌舞团能够活下去,能够让他热爱的艺术长存。
而利兹,华威,爱丁堡,曼大,格拉的文化创意产业(注意看,这里有产业二字),更类似于:一个乡镇企业家请了歌舞团给他们新开发的楼盘伴舞,来让这个楼盘卖的更好。这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文化管理专业侧重的是用商业的手段让艺术本身更好的走进大众,被大众认可;文化创意产业是‘附庸风雅’,用一种创意的,看似有人文内涵的营销手段去兜售产品。
换而言之,文化创意产品卖的是口红,把口红雕上了故宫的窗花,最终还是卖口红。而文化管理是拉了投资,学习了管理人力资源,但最终还是为了让一场电影节办的更好,让那些小众导演的作品可以被观众看到。
来个正确的类似专业内核分类吧,虾和螃蟹虽然看着类似,但是不能混淆:
文化管理类专业(专业课程内核类似,可以彼此之间互相调整):
港中文——Cultural Management
KCL——Cultural & Creative Industries
曼大——Arts Management,Policy and Practice
南安——Arts and Cultural Leadership
这堆专业,强调的是管理艺术和文化,最终让艺术和文化有更好的生存空间。
文化创意产业专业:
爱丁堡——Cultural Industries
曼大——MA Creative and Cultural Industries
华威——Creative and Media Enterprises (MA)
利兹——Culture creativity and entrepreneurship
格拉斯哥——Creative Industries & Cultural Policy MSc